星期一, 1月 11, 2021

【書評】《預知死亡紀事》 /馬奎斯

 書名:預知死亡紀事 (Crónica de una muerte anunciada)

預知死亡紀事》

作者:馬奎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年份:2019年(原著:1981年)

譯者:葉淑吟

簡介:

故事的開首馬奎斯便刺(賜)死一名男子,而且兇器、兇手、行兇過程與理由全都交待的一清二楚。兇嫌、主角個個有名有姓、有頭有臉攤在讀者面前,而且犯案過程與緣由同時揭露。也就是說,如果死亡是生命的結果,那麼馬奎斯一開始便給予人物最後的結局,顯然作家這麼安排,有意要讓死亡不是故事中該在意的事,而是其後他不斷進行的調查:「此人為何而死」的故事。

《預知死亡紀事》的原文西語版的序言中,作家Santiago Gamboa提及馬奎斯曾向他表示:「自己從死亡開始寫,是為了讓讀者思考那人真的有罪嗎?」也就是說,人死了,但那人「該死!」或「該死嗎?」是馬奎斯迫使讀者思考的核心,是他的敘述(「我」為第一人稱)圍繞的關鍵。

閱讀馬奎斯的《預知死亡紀事》,將迫使我們不斷思考:當人們預知一場死亡,到底該怎麼辦才好?死者到底該不該死?假若連兇手都不確定該不該殺人,那為什麼最後死者仍肚破腸流,慘死在眾目睽睽之下?


死亡永遠是開始一個故事最迷人的方式,它能輕易連結讀者內在對生命最原始的質問:人為何要死掉?其實這道問題基本上就是在探問:「人為何而來?」兩道問題在根本上互相折射的鏡像。西班牙的二七年代*詩人,塞努達(Luis Cernuda)的〈我來看了〉*,雖然詩名看似在尋找生命的意義,但閱讀整首詩文卻能發現,詩人往死裡寫,而這似乎也是不得不的情況,因為實際上人一旦出生後,隨之而來的是不斷見到衰敗,頃倒、灰暗⋯⋯。塞努達便以此鋪呈出整首詩的要旨:「我來見證死亡」。生、死就像錢幣,一體兩面,且一定得在一起,因為分開了便不值錢(就不是錢幣了)。所以,馬奎斯的《預知死亡紀事》寫的是死亡(抖大標題便宣告他要寫死亡了),但那又如何,因為內容無疑是關於生命。

馬奎斯寫生命,誰的生命?

熟悉馬奎斯的人,大概都是透過《百年孤寂》(Cien años de soledad)來認識他的。一般都認為《百年孤寂》中的邦迪亞家族( la familia Buendía)三代故事,是隱喻南美洲在世界變遷中的興衰史,資本主義剝削史小說。簡言之,馬奎斯寫拉丁美洲的窮人的命。那麼此本《預知死亡紀事》內容只圍繞在死者(山迪亞哥・拿紹爾)身上,寫「誰的生命」?偉大的小說中沒有世界的藍圖與背景,如何讓世界各地的讀者看見人物,成就一個地方的人的生命?然而,實情是,辨別生命的方法,除了國家政體之外,人對自己的認知更根本的概念是由種族、語言、宗教(信仰)所組成的。更何況,馬奎斯寫的是中南美洲人。基本上,當今所謂的中南美洲人,絕大多數都是從十五世紀開始歐洲各地移民至此,之後與當地原住民共同組成的國度。只不過在中南美洲或許最有趣的一點是,各個種族、人口、語言是並存,而非融合成一體(跟臺灣好像?)。也就是說,這是一處多元文化蓬勃發展的地區。但多元的概念卻是很多小說難以見到,因為多元文化在「一」本文字作品呈現,十分強人所難(一便不是多,多無法成為一。一與多之間總是存在著強弱問題)。

不過,正因單一文字表現「多元」的困難,或許便成就《預知死亡紀事》的難能可貴,值得一讀的地方。此書真的是當前少見能成功讓「多元」文化進入自己小說的作品。在書中,可見到村莊是由阿拉伯人(死者身份)、白佬(敘事者"我"的身份)、穆拉托人(控訴者)*、印地安村子等族群所組成。馬奎斯不僅讓每個族群擁有鮮明的形象,各自文化、不同的語言,彼此涇渭分明並存在同一個村莊裡。他們彼此同時存在,並置在時空之中,才成就這個故事的誕生,也就是造成沒有一個人可以確定死者是否有罪的關鍵:「沒有人相信罪人是山迪亞哥・拿紹爾,他們分屬於不同的世界。從沒有人看見他們在一起,更不用說是單獨相處。」(頁146)

馬奎斯想透過《預知死亡紀事》讓讀者思考,誰真的犯罪了?多數的書評總是輕易歸結進:「人人都有罪」(在中文版的封書背面甚至用抖大的紅字寫:如果有一種邪惡足以招致死亡,那便人的愚蠢、冷漠與惰性)。但若以道德觀點思考《預知死亡紀事》,其實有點太小看了此書故事的更大強力,只是在試圖把讀者導向死者忹死的認知上(但這件事在書中是無人知曉的)。此外,做如此思考,也將喪失作家創作的目的:讀者能意識到何時人「有罪」、「該死」成為議題,並且依此核心,看見「罪」的概念與人所處的位置(種族、信仰、階級)有很大的關係。並非人人都有罪或無罪,而是我們都只是由自己的角度做出判斷,因此在「多元文化」並置的社會中,這才會成為無法輕易下決定的判斷。

在閱讀《預知死亡紀事》,我不禁把此書連結至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在這部電影裡有兩場「血腥」爆力的場面:一場是外省人和本省人的鬥毆,與另一場最終幕小四在眾目睽睽之下刺殺小明。事實上,當初我在觀看這部電影時,不曾覺得「犯罪現場」的犯人是重點,也不認為該把問題歸罪於本省人、外省人,或是小四、哈尼或小明。反而只透過「死亡」場景的拍攝,更加清楚明白認知到臺灣當時的「衝突」,是由不同族群並存下,衍生出的。我們都是在自己的信仰(非指宗教)下行事,而這件事便沒有道理,對、錯可言。

非常推薦大家有空讀一下馬奎斯《預知死亡紀事》,這本書很適合當作認識馬奎斯魔幻寫實書寫方法的入門書(之後再去挑戰《百年孤寂》),而且此書的故事核心問題也容易讓身為臺灣人的我們心有慽慽焉。


*二七年代(Generación del 27):1927年,在西班牙有一群才華洋溢的年輕人受邀參加在塞維亞舉辦的文化聚會(主要紀念詩人Luis de Góngora逝世三百周年),此後這一群文學界人士便劃分成二七年代(重要成員有包含 Federico García Lorca)。不過,要注意的到二七年代並不是學派,沒有提倡任何新的學說,而且每個作家創作風格都相當不同。(參閱白安茂《西班牙文學史》頁143)

照片為西班牙27年代最得的晚餐
主桌中心坐的是塞努達(此晚宴會是他主辦的),
另外站在照片最左邊第二個是詩人Lorca。

*塞努達(Luis Cernuda)〈我生來要看⋯⋯〉(He venido para ver)的詩文連結

*穆拉托人(mulatos):在此中譯本翻成黑白混血兒,即黑人與白人混血。









猴看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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